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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备考经验>注意!这些地区2023年医师资格证已开始发放!

近期,海南三亚发布:医师资格证领取通知,今日结束。


上海杨浦发布:2023年度杨浦区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暨集体注册即将开始通知。


小编已经将通知的具体内容整理在下面了,各位考生要及时关注哦!


· 三亚医师证领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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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试且已提交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考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已制证完毕,请已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前来领取。


领取时间:


11月14日至11月17日上午  08:30~11:30下午  15:30~17:30


领取地点: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104办公室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2.若委托他人带领,为保证考生证书安全,代领人需携带考生本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书以及代领人本人的身份证进行代领。


需要注意,此次证书发放的对象是:8月一试合格以及10月份已提交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的考生。


· 上海杨浦区证书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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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一)资格:为2023年在本市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


(二)注册:同时开展医师集体注册工作,包括:


1.2023年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市发证机关的人员;


2.往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注册医师;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人员;


4.军队医疗机构内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事宜:


(一)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所需提交的材料:


1. 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第一冠名+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表格内所填事项完整、清晰,注意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末尾不能为0000),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正面近6个月2寸免冠白底照片1张(照片按汇总表顺序写上姓名、单位,装在纸袋中,包装袋写清楚单位、办理资格照片、照片张数)。


提醒:《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区卫健委本章均已统一加盖,请各机构①医师本人签字确认,申请日期为2023年9月19日(已统一填写完毕);②医师确认签名之后无需再递交至杨浦区卫健委监督所,各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本次发放《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可提供免费快递服务,经和医疗机构核对无误后,审核科可将《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快递至医疗机构所在地址,也可到窗口领取,窗口地址为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7。


(二)注意事项


若《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所示身份信息有误,需按照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填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可至窗口领取模板) 


2.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3.身份证、台胞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以上材料交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该信息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修改,需时6个月至1年左右。此类考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受影响,请做好解释工作。


申请医师集体注册相关事宜:


(一)办理集体注册的对象


1.杨浦区辖区内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除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上海肺科医院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2.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证的医疗机构


(二)办理集体注册所需提交的材料


1.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


2.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单位第一冠名+医师注册汇总表;输入姓和名之间不要留空格,注意资格证书编码),汇总表模板可在https://zwdt.sh.gov.cn进行下载; 


3.照片:1张正面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照片用于制证(背面写上汇总表的编号、姓名、单位,装袋,包装袋上写清楚单位名称、注册用照片、照片张数);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医疗机构一份,诊疗科目清晰);


5.医疗机构出具的集体聘用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6.医师个人材料:《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并激活后,需在个人端完善个人信息后(注意上传照片)提出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并打印表格。


注意:请各医疗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中统一打印,审核表右侧需有打印编码;由单位按汇总表顺序在审核表首页上编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请在汇总表最右边增加1列:培训起止日期,日期格式例如:2023.7.20-2025.7.31 (必须精确到日)。按照培训日期排序后再编号,起止日期按照规范化培训合同填写。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注意: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和汇总表上保持一致!


2.申请重症医学科专业需同时提交重症医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请在系统中按照“变更”业务申请。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并在注册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助升执。  


4.各单位收到证书后请及时告知医师本人在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5. 为减少跑动次数,本年度医师办理注册一律采用网上办理流程。由单位或个人提交办理《医师执业证书》材料至一网通办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材料由免费的政务快递送至窗口(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卫生窗口,联系电话25031047)。


6. 医师集体申领《医师资格证书》的申请材料请于11月1日-11月3日交至杨浦区怀德路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1号卫生窗口,同时领取医师个人的《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个人签字确认后,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7.医师个人办理资格和注册2023年12月18日开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